南北朝时期作家刘勰的作品

《明诗》

原文:

大舜云:“诗言志,歌永言”。圣谟所析,义已明矣。是以“在心为志,发言为诗”;舒文载实。其在兹乎!诗者,持也,持人情性;三百之蔽,义归无邪,持之为训,有符焉尔。

人禀七情,应物斯感,感物吟志,莫非自然,昔葛天氏乐辞云,《玄鸟》在曲;黄帝《云门》,理不空兹。至尧有《大章》之歌,舜造《南风》之诗,观其二文,辞达而已。及大禹成功,九序惟歌;太康败德,五子咸讽。顺美匡恶,其来久矣。自商暨周,雅颂周备,四始彪炳,六义环深。子夏监绚素之章,子贡悟琢磨之句;故商、赐二子,可与言诗。自王泽弥竭,风人辍采;春秋观志,讽诵旧章;酬酢以为宾荣,吐纳而成身文。逮楚国讽怨,则《离骚》为刺。秦皇灭典,亦造《仙诗》。汉初四言,韦孟首唱,匡谏之义,继轨周人。孝武爱文,柏梁列韵;严、马之徒,属辞无方。至成帝品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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