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补偿办法公布实施以前,或者说在九十年代以前,对用地这一块一直没有什么清晰的概念,都是比较关注城建用地。

那时候征地都是实打实的置换,方方面面考虑的都相当周全。

在补偿办法实施以后,相当于给各种土地明码标价了,实际上变相的抬高了土地的使用成本,被征土地上的住民权益也失去了保障。

这个主要是因为,我们的规定或者法律,向来都喜欢模糊数据,喜欢搞弹性机制,这就给了有心人可乘之机,有大把的漏洞可以钻。

这个办法也是导致后来暴力拆迁蔓延的主要原因,或者说导火索。

张铁军看了看张冠军:“你算这些干什么?咱们需要考虑回本儿吗?我要的是对食堂和生活超市长期稳定的内部供应,还有工作岗位的提供。”

“操。”张冠军把计算器扔到一边:“我还是瞎基巴操心了呗?那特么干什么不得算算成本算算赔赚?总得有点数吧?” <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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